关于郑海荣、陈秀秀等2位同志社会兼职情况的公示
发布时间 :2024-12-04 作者:戴柯炜 信息员:洪浪豪
根据《关于做好规范教职工社会兼职管理的通知》(闽农林大人〔2020〕12号)的文件精神,经教师个人申请,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同意推荐郑海荣同志担任福建省保险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,同意陈秀秀同志担任新华都商学院MBA中心特聘教师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2月4日—2024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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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4日